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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子公司一招标引质疑:企业用“歪资质”中标百万项目?

2025-05-19 23:00:00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一份非官方、非行政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出现在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这一大型国企子公司的公开招标中,还被视作是关键的“投标

一份非官方、非行政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出现在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这一大型国企子公司的公开招标中,还被视作是关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近期,“高校75万采购市价299元产品”事件引发的对公共采购领域乱象的讨论尚未平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石油”)旗下子公司的一桩214万的招标项目,因其招投标文件质要求的“合规性”,引发了外界对招采流程设置与审核资质的疑问。

2024年10月18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了《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品牌传播服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上海韵洪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韵洪”)以近214万元拿下该项目标包一的“自媒体运维”。

为期三天的公示期结束后,程序上项目似乎已尘埃落定。然而,近日南都湾财社记者接到一则报料,称中标方上海韵洪的投标资质存疑,其用以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非官方机构颁发,能否等同于网信办所核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存在明显争议。

南都湾财社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引发质疑的这张“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在网上花1500元即可购买到相关“资质”,证书样本上落款有“中国中小企业诚信联盟”“中国招标投标公示平台”“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等字样印章。

非行政颁发的资质证书,为何能在中石油润滑油公司的招标项目文件上被当作“资格要求”?招标文件本身在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是否存在漏洞?

为此,记者致电《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品牌传播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上的联系人了解情况,电话接通、记者自报家门后被挂断,再拨打则无人接听,座机也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辗转拨通了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在工商登记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对方在收到采访函后表示将启动内部流程了解此事。

争议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vs《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

文字细微差别背后,资质完全不同

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的《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品牌传播服务招标项目》的这份中标候选人名单,显示上海韵洪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韵洪”)以近214万元拿下该项目标包一的“自媒体运维”。

《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品牌传播服务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据报料人称,中标方上海韵洪存在“投标资质”的疑问,其用以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非官方机构颁发,跟相关主管部门所核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存在明显争议。

南都湾财社记者查阅发现,根据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者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这道由国家网信部门设立的“门槛”,清晰地界定了入场者的身份属性。

根据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需要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受理和决定,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有熟悉招投标及媒体行业管理规定的人士向记者指出,通常所说的、具有法定效力的“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指的就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上所核准的服务项。任何其他组织或机构,均无权颁发此项法定许可资质。

记者也查阅了中核集团、深铁物业等多家大型央企或国企发布的类似新媒体运营或品牌传播服务招标公告,发现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当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资质时,其表述多为直接要求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或明确提及需具备“国家网信部门认可的”相关资质。

公开查询到的国企新媒体运营或品牌传播服务招标公告

争议二

中标方上海韵洪,是否有新闻信息相关发布资质?

那么,上海韵洪是否持有这张关键的“入场券”?

记者首先查阅了中央及地方网信办网站上公示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名单。截至2025年3月31日,这份详尽的名单共录入了全国范围内经各级网信部门审批的3660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在反复检索核对后,记者未能在这份名单中找到“上海韵洪广告有限公司”的踪影。

天眼查信息则描绘了上海韵洪的另一面: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是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成员,主营业务集中在商务服务业。

为了进一步核实该公司是否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记者拨通了上海韵洪在工商登记信息中留下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反馈情况后再联系记者。随后记者再联系则被挂断电话,向该公司邮箱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亦未得到回复。

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中,规定的服务类别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倘若上海韵洪不具备该许可证,又如何提供有效的“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得以中标招此项目?

根据报料人提供的一段与招标项目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从招标人员的电话录音口述得知,上海韵洪作为投标主体,提供的是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这份证书的特别之处在于其认证机构——并非国家网信部门,而是三个行业组织:“中国中小企业诚信联盟”“中国招标平台公示平台”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这三家组织究竟是何身份?

记者通过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这三个名称进行检索。结果显示,均未能查询到与上述名称完全一致、且仍在存续状态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或对应管理机构的准确备案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确实设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的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与报料人提及的“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虽仅一字之差,但性质却完全不同。而这对于非专业人士而言,极有可能将二者混淆。

争议三:

招标文件要求非行政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是否招标资质设置存在漏洞?

为何一份非官方、非行政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会出现在招标文件中?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现,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在招标文件中提及的资格要求,与上海韵洪提供的资质一致,都是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但是与网信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中对应的服务项“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却存在细微差别。而这对于非专业人士而言,甚至极有可能将二者混淆。

截图自《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品牌传播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Y24-SH09-FW1077)

这是否意味着,招标文件本身在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设置时就存在漏洞?这一设置又是否合理?

“在招标文件设置上,不应将非行政要求的资质设定为投标资质,这有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一位不愿具名的某企业采购负责人向记者指出,尤其是对关键资质的颁发机构没有明确限定,就更容易出问题。“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在招标文件上并未写清楚证件要求哪个单位颁发的,导致后面即使有人投诉,由于原先招标文件没有规定清楚,假证之说又难以证实,所以评委也没法废标。”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其公司在招投标采购中,在投标人资质要求上,不允许设置协会等组织颁发的证件,仅允许设置国家法规要求从业者所必需持有的证件。即使设置相关资质,一般也会强调是“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这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个市场机构颁发的‘律师从业能力资质认证’一样”,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毛春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打了个比方,“前者是司法部统一核发的法定执业凭证,后者则不具备法律上的职业准入效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属于国家特许经营项目,其资质许可只能由中央及各地网信办审批颁发,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都无此权力。”

毛春华指出,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这一表述,更像是一种对企业某项业务能力的描述或市场性认证,而非国家行政许可。“判断一家单位是否具备合法从事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的资质,唯一的法定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持有有效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并且许可证上核准的‘服务类别’中明确包含‘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项。”

然而,在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的这次招标中,这份由三个“行业组织”认证的“企业资质”,似乎跨过了法定的门槛。从上海韵洪最终中标的结果来看,这份“企业资质”在评审环节被视作符合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石油润滑油公司的招标文件,对这项关键资质的具体要求是否存在争议?是清晰指向了网信办的许可证,还是为这份“企业资质”留下了“通行”的空间?

截至发稿前,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和上海韵洪仍未就记者的采访函给出正式答复。而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有关方面表示,已经将事情上报,并提供给记者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然而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

多方查证:

“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到底何来头?

1500元可购相关“资质”,招投标“基本都能用”

为了进一步验证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的含金量,记者尝试从网上多方搜索查证该资质的来源。在中小企业诚信服务平台上,通过资质查询入口搜索“上海韵洪广告有限公司”,得到了一份由瑞诚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评定的“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截图来自中小企业诚信服务平台的资质查询结果

天眼查显示,瑞诚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江稳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另一名股东王晓兵持股30%,员工数量则显示为0。

此外,记者搜索发现,还可以从网上直接购买类似的相关资质,多个网页展示的“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证书样本上,落款有“中国中小企业诚信联盟”“中国招标投标公示平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字样印章。这些网页多涉及“资质代办”“证书办理”等业务宣传。

网上公开售卖的“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

而围绕此类“资质证书”的获取方式,记者以企业咨询名义,对网络上声称可办理各类资质证书的服务中介进行了调查。

在某电商平台,记者联系到一家提供“企业资质代办”服务的商家。当记者表示公司需要办理用于招投标的“新闻信息采编发布”相关资质时,对方客服人员立即回应称“可以办”,并表示“可以根据您提供的模板来做,也可以用我们现有的模板,招投标用,我们办的这种基本都能用”。

据该客服人员介绍,可办理的“资质证书”种类繁多,并发来了“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企业服务资质”“企业AAA信用等级证书”等证书样本供记者参考。而办理一套此类“资质证书”的费用为1500元。

当记者询问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时,客服人员强调流程“很简单,只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就行了,其他都不需要”。

对于这些“资质证书”的权威性和可查验性,该客服人员表示,证书办好后,可以在其声称的几个网站上查到备案和公示信息。然而,当记者追问是否能办理由网信办权威核发、具有法定许可效力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时,该客服人员则明确予以否认:“许可证那个我们办不了。那个是国家部门发的,我们办的是资质证书,招投标可以用,不是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代办商家的网络店铺宣传页面上,详细罗列了“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所需满足的多项条件,其表述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的要求高度相似。但当记者以办理者身份向客服人员确认,办理资质证书是否需要满足所述条件时,客服人员却直言:“实际办的时候都不需要。您只要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我们就能给您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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