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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千亿级贸易商信披违规被警示,误判形势还是心存侥幸?

2025-05-22 22:03:00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因为会计政策“失算”,浙商中拓(000906.SZ)遇上麻烦。 近日,浙商中拓(000906.SZ)被浙江证监局下发行政

因为会计政策“失算”,浙商中拓(000906.SZ)遇上麻烦。

近日,浙商中拓(000906.SZ)被浙江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董事长袁仁军、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董事会秘书雷邦景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原因是公司部分客户已经破产或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浙商中拓没有使用正确的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此外公司还将一笔应收款计成了预付款。以上影响了公司信披准确性。根据其解释,公司对部分客户情况有误判。浙商中拓年均近2000亿元的交易额产生了近60亿元的应收账款,虽然占比不高,但足以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事件,《华夏时报》记者向浙商中拓品牌部门和董秘办分别发送了采访提纲并表达了采访意愿,但截至发稿之日尚未收到回复。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君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卫东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会直接影响公司再融资资格,引发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材料的从严审查,也可能导致审核流程延长甚至被否决,间接影响市场信心和融资成本。

对高管出示警示函

上述几项会计处理涉及浙商中拓的三个客户: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下称“宁夏晟晏”)、宁夏翼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宁夏翼通”)和江苏德龙镍业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关联公司(下称“江苏德龙系”)。

2023年,宁夏晟晏和宁夏翼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当时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向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夏晟晏的资产,涉及多项,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宁夏翼通也从2023年起被多家企业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江苏德龙系启动破产重整。

然而,浙商中拓没有辨别出对这些客户的应收账款和一般应收账款的区别,将其按账龄组合在一起,难以区分信用风险。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公司误判形势。如对于江苏德龙系破产重整,公司解释称:“公司鉴于持有较为充足的担保、保证措施,与共同债务人有关的诉讼尚未开庭受理,破产申报债权债务工作尚在过程之中,破产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还无法判断,按照账龄组合的方式对江苏德龙系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另外,浙商中拓曾将对宁夏晟晏的应收账款转让出去,但最终解除了转让协议,转回后公司将这笔应收账款转成了预付宁夏晟晏款项。虽然二者都属于债权,但相差甚大。应收账款对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产生的,应算作营业收入;预付账款则是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产生的,可算作成本或支出。

一项是收入,一项是成本,浙商中拓将其混为一谈,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该影响,2023年公司净利润调减3373.86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调减5458.89万元。后者占总净利润比例近10%。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袁仁军、总经理李文明、财务总监邓朱明、董事会秘书雷邦景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对这几名高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毛卫东表示,高管被出具警示函将记入证监会诚信档案,影响未来任职资格(如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合规审查),市场声誉也会受损,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层,被公开点名会削弱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对其专业能力的信任,可能影响职业发展机会。

负债率升至81%

浙商中拓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其应收账款常年居高不下,且存在较大的坏账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核心主业为面向产业客户的供应链集成服务。简单来说就是“采购+仓储+物流”,浙商中拓与下游客户签订配送合同,再与上游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一端采购提货,另一端按客户要求配送物资。该模式分为工程配供配送和工业配供配送两种类型。工程配送主要是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工业配送主要是向制造业企业配送原料。另一种模式是库存分销,即先从供应商处规模化采购,再向下游客户分销。

无论哪种模式,浙商中拓都不止赚取储运费用,还有货物差价,甚至利息费用,类似于贸易商的角色。但其风险也不言而喻。

公司经营的主要货物品种是黑色系大宗商品,包括铁矿石、煤炭、钢材、废钢、钢坯,此外还有油品、化工品、有色金属类。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公司不得不投资期货来平抑现货市场的起伏。同时这也十分考验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金周转能力。

大量的贸易额即便产生少量的应收账款,也可能成为公司难以承受之重。

2023年和2024年,浙商中拓营业收入都超过2000亿元,这远超其资产和利润规模。截至2023年年底和2024年年底,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44.51亿元和349.41亿元,净资产分别为58.69亿元和57.18亿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83亿元和3.69亿元。在超2000亿元的营收规模衬托下,浙商中拓的应收账款比例并不高,截至2023年年底和2024年年底分别为56.08亿元和58.04亿元,占总营收比例只有2.76%和2.87%。但这却给公司净利润造成较大影响。2023年公司信用损失约1.6亿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23.43%。2024年公司信用损失3.35亿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高达90%。

作为一个赚差价的“中间商”,浙商中拓虽然赚到了一点差价,但却流出大量现金。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8.11亿元、-14.59亿元和-8.48亿元。这与客户“赊账”也有很大关系。与此同时,浙商中拓也大幅提高向供应商的“赊账”额度,这主要体现在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上。尤其是2023年,当年年底公司应收票据为73.56亿元,比年初(45.41亿元)增加了28.15亿元,2024年底依然保持71.05亿元的规模。

今年第一季度,浙商中拓明显负债规模猛增,截至3月底,浙商中拓应付票据攀升至99.65亿元,应付账款增加至74.76亿元,流动负债从252.26亿元增加至401.55亿元,负债率接近81%,比年初(73.3%)增加了6.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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