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官网显示,9月19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在科创板IPO进行审议,并作出暂缓审议的决定。
根据审议结果公告,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了三大问题。
其一,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产品结构、议价能力、市场开拓、主要产品验证及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以及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
其二,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 Jina Shaw、Ping Xu 及萍妮茹投资、蔡春生及一方建设之间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结合实控人持股比例不高、实际控制公司时间较短、公司报告期多次股权变动、历史上股东之间存在的分歧等情况,说明公司实控人的控制权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上市后控制权变更风险。
其三,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为,发行人需说明报告期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保荐人和申报会计师需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