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安徽省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事实、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理由和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也未要求举行听证。
经查,当事人滥用其在马鞍山市当涂县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自来水供水服务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提供城市公共自来水供水服务过程中,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制止违法、以罚促改、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的目的,按照过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 2021 年度销售额 1%的罚款。即:没收违法所得 665265.88 元 , 罚款 320737.97 元 , 合计 98.6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当涂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100%持股,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由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原马鞍山市自来水公司于2004年3月全面合资成立,其中北京首创生态环保持股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