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举措
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
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发展。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
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加大“险资入粤”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我省创业投资基金。
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积极推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纳入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
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优化市场环境
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鼓励行业自律发展。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楚涵、丁雄、杨朝露
5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优化市场环境五个方面,提出19条举措,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积极支持广东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
记者了解到,当前,广东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发展蓬勃,创业投资凭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特征,与科技创新的风险特性高度适配,在引导资源要素向科技创新聚集,畅通科技、产业、资本良性循环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方面,《行动方案》提到,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提升发展水平,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鼓励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等多元主体参与创业投资,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综合服务能力。
同时,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专业化发展,鼓励聚焦新领域新赛道、深耕高新技术专业领域、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投资产业链上下游的专精特新企业。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改革先行优势,强化与港澳联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此外,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切实发挥引导放大功能。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母基金+子基金+直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国家级基金加大在广东省投资力度,在广东省设立子基金和开展直接投资。
加大“险资入粤”力度
在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方面,《行动方案》从险资、债券融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等多领域提出相应举措。其中,加大“险资入粤”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我省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支持按照优化后的风险因子计量最低资本。鼓励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等通过出资或开发相应的长期投资产品等方式,为创业投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在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积极推荐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纳入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其专精特新专板功能,拓宽并购重组退出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进行境外上市备案,畅通外币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等。
在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落实支持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
此外,《行动方案》还注重优化市场环境,明确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鼓励行业自律发展。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与创业投资机构开展“贷款+外部直投”“贷款+银行投资子公司+外部直投”等相关联动业务,适当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适用范围、期限、出资比例,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
专家解读
《行动方案》促进大湾区创投市场活跃度提升
“《行动方案》提出的一系列举措有助于促进大湾区创业投资市场活跃度提升。”广开首席产研院资深研究员刘涛表示,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实物分配股票试点、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等,拓宽了退出渠道,将显著增强投资者信心,加速资金回笼与再投资。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方案》特别强调要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切实发挥引导放大功能。
刘涛分析,长远而言,《行动方案》对广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意义重大,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聚焦新领域、硬科技及专精特新企业,将有助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助力广东在全国乃至全球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