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或“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炬申股价在9月10日至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20%,触发深交所异常波动标准。公告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存在减持回购账户股票的情形。
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025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的公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666,9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存在减持回购账户股票的情形,该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此前,8月28日晚,炬申股份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于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5月9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于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其他相关议案。
公告显示,此次发行项目“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投资总额由3.96亿元调整为3.49亿元。项目投资总额由5.1亿元调整为4.63亿元。根据预案,炬申股份拟1.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随即对炬申股份下发关于其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问询函聚焦公司营业收入、前次募投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等关键领域。
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业务、成本、同行业等因素,说明收入增长利润下滑原因及合理性,解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负原因及偿债能力、流动性风险等,还需阐述运输与仓储业务关系、运输业务毛利率下滑及应对措施,以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情况。此外,公司与天山铝业、富盛物流的业务合作细节,以及财务性投资情况也在问询范围内。
2021年,炬申股份前次募集资金4.33亿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5.98%。部分募投项目未达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已达状态但未达预计收益,如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公司详细说明了前募变更原因,包括科学审慎使用资金、项目建设节余、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规模调整或新增项目,且均履行了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同时,分析了未实现预期效益项目在立项时的谨慎性及可行性变化,认为虽项目效益未达预期,但立项时经过充分论证,具有合理性。针对未达预期效益的项目,公司制定了深化客户合作、优化运营效率、开展战略联盟与区域协同、深化与期货交易所合作等措施。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亿元,其中2.66亿元用于炬申几内亚驳运项目,1.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炬申股份目前暂未经营驳运业务,虽已在几内亚开展陆路运输服务,但主要运营主体嘉益几内亚最近一年及一期均亏损,且公司尚未取得船舶航行许可证。此外,几内亚政策变化,如成立国有航运公司、要求部分铝土矿出口由特定船舶运输、取消多家矿业公司采矿权等,为项目增添了不确定性。
公司需补充说明几内亚陆路运输服务具体情况、业务亏损原因及应对措施,募投项目船舶运输工具现状、取得方式及相关审批程序,预测驳运单价和毛利率的合理性,效益测算过程及谨慎性,境外资金使用占比、外汇结算及套期保值措施,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从公司提供的信息来看,几内亚陆路运输服务亏损原因不具有持续性,公司已采取措施改善。船舶采购不确定性较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驳运业务单价和毛利率预测具有合理性及谨慎性,效益测算也较为谨慎。公司虽未设置套期保值措施,但采取了其他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措施。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