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6月19日电,宋城演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件深证上〔2025〕596号,决定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当事人包括: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财务总监陈胜敏。2024年4月26日,宋城演艺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2022年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各5740.40万元,且更正前后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宋城演艺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宋城演艺及相关当事人提出申辩,表示已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多次向深交所及浙江证监局报告相关事项进展,并在掌握充分信息后及时更正会计差错、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同时,强调不存在错报的主观故意,相关事件未对宋城演艺造成严重影响,并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部分采纳了宋城演艺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理由,但仍决定对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董事长张娴、总裁商玲霞、财务总监陈胜敏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