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王蔓蕾)6月6日晚间,嘉麟杰(002486)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国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等,于当日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因东旭集团在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债券存在欺诈发行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股票行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河北证监局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李兆廷等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嘉麟杰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