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大量深蓝汽车车主在网上爆料,深蓝汽车在未征得车主同意的情况下,通过车机屏幕向他们推送购车券广告。有车主表示:“早上起来启动车机直接惊呆了,自己不顾老用户的感受,频繁降价,现在S09卖不出去了,居然采用这种低俗的宣传手段。”
当晚,深蓝汽车发表声明致歉,承认这一做法显然低估了用户对车载系统纯净性的要求,并明确承诺:未来将不再通过车机通道向用户推送任何权益提醒信息。
深蓝汽车CEO邓承浩随后转发深蓝汽车的道歉微博,并表示是他给团队提了让更多客户知道这个权益的要求。邓承浩表示:“是我的错误,抱歉,希望得到大家的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通过交通工具等设施发送广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强调驾驶安全,弹窗广告可能分散驾驶员注意力,构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