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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披等违法违规,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连遭立案!拟被处罚350万元

2025-05-23 20:10:00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5月23日晚间,陕西老牌上市公司金花股份(600080)同时发布两则公告,分别为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陕

5月23日晚间,陕西老牌上市公司金花股份(600080)同时发布两则公告,分别为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公告披露,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2025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这也是自2024年12月邢雅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再次立案。

金花股份称,本次立案仅针对董事长个人,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

同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披露,金花股份董事长邢雅江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92024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邢雅江进行立案。

2025年5月23日,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5】1号)。经查明,邢雅江因涉嫌犯罪于2024年4月至7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邢雅江作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股份)董事长,未及时将前述事项报告金花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8月23日,才向金花股份报告相关事项并对外披露。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陕西监管局认为,邢雅江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陕西监管局拟决定:对邢雅江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业绩方面,2024年金花股份实现营业收入5.85亿元,同比上升3.5%;实现归母净利润7461万元,同比增长273.96%。虽然同比扭亏为盈,但扣非净利润仅1377.49 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不足19%。非经常性损益中,资产处置收益达3432.87万元,占净利润的46%,主要来自处置金花国际大酒店等非核心资产。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82.07%至1085.87万元,主要因报告期内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研发投入、市场咨询服务费、保证金及往来款等增加所致。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2024年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骤降94.93%至121.53万元,净利率仅 1.13%,毛利率虽达76.22%,但营收同比下滑7.31%,显示核心业务增长乏力。

近期,金花股份还遭遇股东减持。5月20日晚间,金花股份称,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期间,股东新余金煜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约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765%。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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