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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子公司回应“招投标争议”:已终止合作并问责

2025-05-22 15:03:00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5月19日,南都湾财社独家报道了《中石油子公司一招标引质疑:企业用“歪资质”中标百万项目?》一事,事件引发舆论对国企招投

5月19日,南都湾财社独家报道了《中石油子公司一招标引质疑:企业用“歪资质”中标百万项目?》一事,事件引发舆论对国企招投标领域合规性的广泛关注。

去年10月,在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的一起公开招标中, 一份非官方、非行政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在评审环节被视作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由此引发争议。

5月21日,中石油润滑油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报道所提出的问题和争议进行了回应,表示高度重视报道反映的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内部核查。经过调查发现,此项目中存在招投标文件资质设置不够清晰、资质审查不严谨的问题,已对此项目实施终止,并对相关招投标责任人进行问责。

中石油润滑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对招投标文件和审核流程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至于该项目是否重新启动招标,尚待内部研究决定。

回应:招标文件设置不清晰,项目已终止合作并问责

2024年10月18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了《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品牌传播服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上海韵洪广告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韵洪”)以近214万元拿下该项目标包一的“自媒体运维”。

然而,南都湾财社记者调查发现,上海韵洪所提交的这份关键资质——“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并非国家网信办核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而是一张市场上花费1500元即可代办的“企业资质”证书。该资质不具备国家行政许可效力,引发外界对中石油润滑油公司招采流程设置是否规范的广泛关注。

5月21日,中石油润滑油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进行了回应,确认了该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资质设置不够清晰、资质审查不严谨的问题,特别是在投标人需具备的“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资质”表述上,文件中未明确要求资质的核发机构,造成执行层面对资质认定的模糊理解,最终导致审核失误。

中石油润滑油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问题性质及潜在影响,公司决定终止与上海韵洪的项目合作。需要说明的是,此次并非招标废标,而是在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调查结果中止执行,并启动合同终止程序。同时对负责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相关员工进行问责处理。

同时,招投标相关负责人在内部反馈中表示,自己“并非新闻媒体专业出身”,“对相关资质了解不深”,在审查过程中未能辨别资质差异。

中石油润滑油公司方面表示,该项目后续是否继续进行招标,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核把关。

追踪:代办网页悄然关闭,资质评定机构身份耐人寻味

记者注意到,在调查报道发出后不久,稿件中提及的多个“资质代办”商家,已陆续关闭了原本对外展示的“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企业资质”的网页。不仅宣传页面无法访问,有商家甚至删除下架了全部相关内容。

例如,记者此前通过电商平台联系的一家“企业资质代办”商家,原本展示的“新闻信息资质”“互联网运营资质”等多个模板页面,现已显示“页面已被移除”或“暂不提供该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南都湾财社记者对上海韵洪提供的资质证书进行核查时,查询到该资质的评定机构为瑞诚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记者随后与该机构取得联系,试图了解其评定标准。

然而,在联系上瑞诚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在天眼查的电话后,发现该评定机构亦是代办中介。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可以为其他企业代办同类资质证书,仅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收费2500元即可办理。

在中石油润滑油公司此次项目的评审中,正是这样一张由瑞诚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评定的所谓“企业资质”,通过了评委审核流程,并助力上海韵洪中标。

“‘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属于国家特许经营项目,其资质许可只能由中央及各地网信办审批颁发,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都无此权力。”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毛春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判断一家单位是否具备合法从事互联网新闻采编发布服务的资质,唯一的法定标准就是看其是否持有有效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并且许可证上核准的“服务类别”中明确包含“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项。

聚焦:推动“持证亮牌”,网信办曾明确限制无资质外包运营

此次,中石油润滑油公司在招投标项目中暴露出的资质审核问题和争议,表面上是一场招投标领域的流程失误,实则也折射出在当前政务、国企等宣传项目外包环节中,由于资质审核不严所带来的潜在的代运营风险和乱象。

今年1月,国家网信办深入开展“清朗·整治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推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持证亮牌”,清理处置一批新闻信息服务领域的违法违规信息和网站、公众账号,着力规范网上新闻信息传播秩序。其中也包括整治“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南都湾财社记者获得了一份中共深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内容运营违规外包和规范宣传报道秩序专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原则上应由主管主办单位自行负责;若确需外包,接受方必须为“下属企事业单位”“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通知》明确指出,“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无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单位”,并要求存在违规外包行为的单位在2021年底前全部终止,严禁再次转包。同时还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的“格调与权威”,避免出现“庸俗化、娱乐化倾向”,明确提出要“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压实审核责任,防止因编辑差错引发舆情”。

虽然此次中石油润滑油公司所涉项目归属国有企业体系,并不直接隶属于党政机关,但该《通知》中亦提及,“国有企业系统内各类官方发布平台参照执行”。

类似整顿并非深圳一地独有。202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外包给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无新闻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单位,合规受委托方不得将内容运营业务再次转包。

而国有企业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还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国计民生等重要责任。由此可见,网信办等监管部门的指导文件,对于国企代运营项目,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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