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多边经贸格局面临严峻挑战,亟需通过深化数字领域合作培育新增长点,数字经济日益成为重塑全球经贸格局的核心力量,全球数字安全与协同治理成为普遍关切的重大问题。
作为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面临着从传统的安全合作向包括数字安全在内的全领域安全合作转型,在巩固传统安全合作基础上,加强成员国之间经贸合作,尤其是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长远目标。
从最初的6个成员国发展到10个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和14个对话伙伴,上合组织成立近24年来不断发展壮大,在反恐和地缘政治安全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发挥了促进区域经贸合作引擎的作用,为地区稳定与和平作出突出贡献。据统计,上合组织成员国贸易总值占全球贸易总值的比重从2001年的5.4%增长至2020年的17.5%,已形成以能源、交通、农业为支柱的合作体系;中国倡导并推动建设的上合示范区、中白工业园等合作平台,中欧班列、中吉乌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夯实了区域互联互通基础。
近年来,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了一些合作探索。例如,上合组织举办相关论坛、研讨会,为成员国之间政策沟通和经验分享提供了对话平台;成员国加快本国数字化进程,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升级;部分成员国在电子商务、数字支付、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特别是中国在5G网络、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建设成果,为与其他成员国开展数字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不过也要看到,上合组织推动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领域合作仍面临一些挑战:第一,成员国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其中中国的数字经济规模已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的41.5%,而中亚国家普遍不超过20%,数字鸿沟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国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第二,数字技术标准和规则不统一,成员国在数字技术标准、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规则、规范存在很大差异,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等缺乏统一规则,增加了经营主体开展业务合作的复杂性和综合成本,也给各国数字经济合作带来诸多障碍;第三,成员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数据要素和算力资源等分布不均衡,限制了上合组织内部数字经济合作与协同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第四,上合组织在数字经济领域尚未形成顺畅的合作机制和渠道,缺乏专门的协调机构和合作平台。
上合组织应加强成员国之间数字合作,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安全合作,共同应对跨境数据泄露、网络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保障区域安全发展环境;充分展现上合组织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更加公平、合理、安全的国际数字空间新秩序提供“上合方案”。
其一,提供新兴经济体数字经济合作范式。上合组织成员国既有世界工厂、资源宝库,也有新兴市场,数字合作完全可以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联动”。成员国要持续凝聚数字经济发展共识,以“丝路电商”为基础,构建上合数字贸易枢纽,推动跨境电商、远程医疗、智能制造等领域合作;发挥中国教育资源优势,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提供数字技能教育和专业化培训。
其二,共塑数字安全治理新框架。上合组织成员国要明确数据主权、跨境流动、隐私保护原则。借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提出的数字条款,推动成员国数字市场双向开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白名单”制度,允许成员国自主设定数据本地化要求;推动成立上合组织数字标准委员会,统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技术标准。
其三,搭建数字互联互通新基座。上合组织成员国可参考中国“东数西算”模式,共同建设“上合数字走廊”,协同发力升级跨境光纤骨干网;依托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优势打造算力枢纽;试点设置“数字海关”,推广“区块链+物联网”监管模式。
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的“中国年”。作为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中国今年以“弘扬‘上海精神’:上合组织在行动”为口号,正在政治、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开展100多项活动,要以“中国行动”擦亮“上海精神”,以“中国引擎”驱动上合车轮。
中国还将于今年秋天在天津主办上合组织峰会,这是上合组织迈向“数字时代”的关键节点。上合组织应以此次峰会为契机,强化数字合作与安全治理内容,推动成员国在数字安全、数字规则、技术标准、协同治理等领域达成共识,共同探索新兴经济体数字经贸合作新范式;通过务实行动践行和丰富“上海精神”新内涵,将上合组织建设成为全球数字安全治理的示范区,为全世界贡献应对经贸复杂变局的“上合方案”。
(作者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