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记者从“欧盟中国商会”公众号获悉,欧盟委员会官方15日发表消息,认为TikTok在广告库的设置和信息披露方面未能履行《数字服务法案》(DSA)规定的相关义务,特别是在广告透明度方面“存在重大不足”。委员会称,TikTok未能提供广告内容、目标受众和出资方等关键信息,其广告库的查询功能也不支持公众基于这些信息进行全面检索,“严重影响该工具在促进平台透明度方面的有效性。”
欧委会强调,此次认定旨在正式通知TikTok目前的合规问题,尚未构成最终结论。如果最终确认TikTok违规,欧委会可能作出正式裁定,并处以最高达其全球年度营业额6%的罚款。
对此,TikTok发言人表示,公司“正在核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并继续“致力于履行《数字服务法案》的义务”。
发言人称,“尽管我们支持该法规的目标,并会继续完善我们的广告透明度工具,但我们不同意委员会的部分解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相关指导意见是通过初步调查结果而非明确的公开指导方针传达的”“公平的竞争环境和一致的执法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