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间,瑞达期货(深市代码:002961)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述有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瑞达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和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
厦门证监局指出,林志斌作为瑞达期货董事长,葛昶作为公司总经理,曾永红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杨明东作为公司首席风险官,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行为负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与此同时,因上述违规行为,瑞达期货30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业绩方面,瑞达期货近日公告称,公司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收3.83亿元,同比增加36.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1亿元,同比上升12.01%;基本每股收益0.18元,同比增加12.50%。
合规方面,读创财经注意到,瑞达期货近年来屡遭监管点名。
例如,2024年4月,因互联网业务管控不到位等多项问题,瑞达期货海南分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同年7月,瑞达期货杭州分公司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原因为在开展互联网营销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员工违规开展期货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的情形;8月,瑞达期货被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个别员工在取得期货从业资格证之前从事了期货业务活动、部分宣传营销内容片面宣传、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不规范等。
二级市场上,截至30日收盘,瑞达期货跌1.97%,报14.42元/股,总市值64.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