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勇
9月11日晚间,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聆达”)披露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当日收到大连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连证监局对*ST聆达及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明圣、时任副董事长林志煌给予警告,合计罚款500万元。
存在两项违法违规问题
*ST聆达及王明圣、林志煌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违法行为。
经查明,2023年10月24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ST聆达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先后两次将其在银行的定期存单为天津首宇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2023年11月5日,*ST聆达时任董事长王明圣、时任副董事长林志煌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金寨嘉悦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4年1月11日,*ST聆达、金寨嘉悦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为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商业保理合同》进行的融资出具《连带保证担保函》,承诺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聆达连续12个月内累计违规对外担保金额1.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10%。且对上述担保事项,*ST聆达均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ST聆达还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经查明,*ST聆达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ST聆达同样均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规范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健康运营的核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暴露出的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对高管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约束不到位等多种问题。”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胡明明律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严监严管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底,*ST聆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被正式立案。今年的8月26日,*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11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领罚。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大连证监局始终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持续传导严监严管信号。在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资金占用问题后,大连证监局迅速对*ST聆达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移交稽查立案调查。同时,大连证监局坚决贯彻落实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将*ST聆达申请司法重整事项与解决占用担保问题统筹施策,压实公司、关联方及属地政府责任,督促及时归还占用资金。
在监管及各方压力下,*ST聆达关联方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解除了违规担保。8月26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均表示不要求听证和陈述、申辩,大连证监局随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大连证监局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进行责任认定,本着“惩首恶”原则,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明圣、林志煌分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工停产、未对某项目实施减值测试以及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大连证监局同步对*ST聆达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对*ST聆达下发监管函,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核算、提高信披质量。
深圳市优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李鹏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连证监局对*ST聆达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的快速查处,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严厉打击的决心,旨在形成强大震慑,提高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下一步,大连证监局将继续做好上市公司持续监管,通过合规培训、案例警示等不断提高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同时,坚持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决不手软,以严格执法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