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9月11日电,深圳新星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9日、9月10日、9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除了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