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间,*ST苏吴(600200.SH)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进出口”)收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判决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被告人杨锋犯骗取进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3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退缴的违法所得160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公司此前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进出口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杨锋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共取得关于相机、镜头类出口退税额共计约2.42亿元,通过收取平台服务费形式非法获利1600万余元。
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杨锋担任吴中进出口法定代表人,并系该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业务具体流程,把控业务各个程序。被告人杨锋代表吴中进出口与林锡钦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甲方林锡钦控制的公司联系国外客户,签订外销合同,安排货源,收回货款。乙方吴中进出口办理出运手续,办理银行结汇、出口退税等事项,收取服务费用0.1/美元(每出口1美元收取0.1元服务费)。合作期间,吴中进出口为牟取提成、服务费,将代理林锡钦控制公司的出口业务伪装成自营出口业务,明知林锡钦的出口相机业务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仍协助林锡钦等人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因连续4年财务造假,*ST苏吴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7月13日晚,*ST苏吴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被认定连续多年造假,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触及上市规则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将根据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规实施退市。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