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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等内控漏洞频现!通达股份回应监管措施:已全面整改

2025-09-09 11:01:00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9月8日晚间,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9月8日晚间,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称,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包括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会计政策变更未审议、会计核算不准确等问题。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强调将加强财务核算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此次监管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均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多项相关规定。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通达股份称,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包括加强管理、确保会计核算准确,以及强化财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维护股东利益。整改责任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负责,长期有效执行。

通达股份表示,河南证监局本次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的《决定书》,及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以及公司长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并全面提升公司财务核算和内控治理水平。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持续加强对相关财务、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公开资料显示,通达股份成立于1987年,2011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洛阳市首家民营上市企业。公司专注于电线电缆研发制造,布局绿色、智能、高效电能传输,航空结构零部件精密加工制造与柔性装配,铝基复合新材料生产制造产业。

业绩方面,2022年至2024年,通达股份营收分别为55.04亿元、55.73亿元、62.01亿元;净利润则分别为1.22亿元、8264万元、2549万元。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8亿元,同比增长37.28%;归母净利润6187.33万元,同比增长68.24%;扣非净利润6045.44万元,同比增长89.08%。

另一方面,通达股份8月4日晚公告,史万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自8月27日至11月2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71.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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