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行政处罚公告显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和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因存在业务违规被分别罚款40万元、85万元,并对建信投资1名涉事责任人给予连带处罚。
具体来看,工银投资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服务业务价格管理不规范;建信投资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债转股项目开展不审慎,以及服务收费定价程序不规范两项。
从设立初衷来看,AIC公司主要是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而设立的专业机构,旨在通过股权化方式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优化信贷结构,初期主要职能是承接本行不良资产,后逐步拓展至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
在业内看来,自成立以来,监管对AIC公司的处罚案例并不多,相对较为罕见。特别是在本次处罚中,监管机构还对建信投资采取了“机构+人员”的“双罚制”。
从本次处罚来看,监管主要聚焦在债转股项目管理和服务定价程序方面。这也意味着,监管明确警示金融创新不得脱离监管框架,以及对系统性风险防控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从业绩表现来看,截至今年6月末,工银投资资产总额为1968.61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7.07%;上半年净利润为27.09亿元,同比增长0.11%。
截至今年6月末,建信投资的资产总额为1229.79亿元,较2024年末下降了4.41%;上半年净利润为11.95亿元,同比下滑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