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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嵘控制权收购方资金尚未到位 上交所对潜在“新主”予以监管警示

2025-08-20 13:07:00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近期,*ST华嵘(600421)终于迎来“重生希望”,其控股股东拟将上市公司实控权转让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近期,*ST华嵘(600421)终于迎来“重生希望”,其控股股东拟将上市公司实控权转让给海南伯程汇能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伯程汇能”)。

受此消息刺激,自8月12日复牌以来,*ST华嵘重新获得市场资金关注,该股二级市场股价迅速拉升。最近7个交易日,*ST华嵘成功拿下6个涨停板,股价一度冲高至8.6元/股。但需要注意的是,据*ST华嵘最新公告披露,收购方伯程汇能资金尚未准备到位。

此前公告显示,8月11日,*ST华嵘控股股东浙江恒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与伯程汇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恒顺投资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ST华嵘3813.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9.50%),上海天纪向伯程汇能转让其持有的华嵘控股1076.8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51%)。

待股权转让后,恒顺投资及上海天纪合计持有*ST华嵘股份将减少至1361.35万股,约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5%;伯程汇能持有*ST华嵘股份为4890.48万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01%。若交易顺利完成,将导致*ST华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浙江恒顺变更为伯程汇能,实控人将由楼永良变更为林木顺。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收购*ST华嵘25.01%的股份,海南伯程需支付现金对价4.5亿元,除自有资金外还需筹集2.1亿元。目前,受让方海南伯程承诺,本企业为收购*ST华嵘专门设立的主体,成立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出资金额为2.4亿元。对于尚需筹集的收购资金,海南伯程承诺,不以此次收购取得的*ST华嵘股份质押借款取得的资金,来支付股份转让对价。

8月20日,*ST华嵘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此次收购该上市公司25.01%的股份,伯程汇能需支付现金对价4.5亿元。截至目前,收购方伯程汇能的相关收购资金尚未准备到位;同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购方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并出具《财务顾问报告》。截至目前,伯程汇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尚未编制,且尚未聘请财务顾问。

由此,*ST华嵘提醒,此次收购能否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ST华嵘股票于8月12日至8月19日6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上市公司股票短期涨幅达33.96%。*ST华嵘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ST华嵘进一步称,该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其股票已于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ST华嵘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将出现亏损,净利润为-400万元到-270万元。

针对此次股权转让的核心焦点方,上交所于8月19日对*ST华嵘收购方伯程汇能、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指出,根据规则规定,收购方应当于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截至目前,收购方伯程汇能、林木顺未按规则要求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及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聘请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由此,上交所对伯程汇能、林木顺予以监管警示,上市公司收购方及相关人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履约风险,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防止误导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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