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间,东海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于8月1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6000万元。
据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查明,东海证券在担任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项目中,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在独立财务顾问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为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重新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未审慎核查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中国证监会认为,东海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2005年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情形。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海证券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500万元,并处以450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东海证券表示,公司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内容与处罚,并深刻反思,认真落实整改,全面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东海证券还强调,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东海证券于1993年成立于常州,原名“常州证券”,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10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一,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业绩方面,东海证券2025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5亿元,同比增长38.07%;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