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证监局监管信息显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事项中,交易对手方石政君因未履行承诺被责令改正。
据悉,在三祥新材收购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交易中,石政君作为交易对手方曾承诺将股权收购款用于在二级市场上购买三祥新材股票。然而,经福建证监局调查,石政君并未按此承诺执行。其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祥新材通过多次并购,持有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石政君原为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控人。
今年初,三祥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应监管决定书指出,三祥新材存在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子公司2023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问题,监管决定对该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