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2025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2025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多项问题,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人员及办公场所欠缺独立性,未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二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基金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三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四是股东出资不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