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处罚,其中对公司罚款20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万元,罚款金额总计235万元。
信息表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对该公司营销宣传存在夸大误导,催收行为不当,贷后管理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以质价不符的收费项目调节收益分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05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消费生态链群高级经理高翔、贷后管理部高级经理胡雨森分别给予警告;
对该公司人为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黄应华警告并罚款2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财务部负责人郭涛、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郭镇德、信息技术部总监吴文辉分别给予警告;
对该公司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50万元,对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应华取消任职资格二年,对时任该公司金融市场部负责人郭涛警告并罚款10万元。
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罚款2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6月,公示期限3年。
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由海尔集团、海尔财务公司、红星美凯龙、绿城电商及中国有赞(原中国创新支付)5家大型企业集团共同发起成立的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我国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后,第一家经银保监会批准开业的全国性消费金融公司,也是我国首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资料显示,目前该公司已构建同业拆借、股东存款、金融债、ABS、银团贷款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2022年至2024年,海尔消费金融总资产为211.25亿元、262.67亿元、293.48亿元,净营业收入17.1亿元、24.89亿元、31.68亿元,净利润2.74亿元、3.65亿元、4.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