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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项违规行为 生物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2025-07-26 01:01:00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本报记者马宇薇 7月25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本报记者马宇薇

7月25日,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以下简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生物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研发费用资本化核算不准确。2023年公司个别研发项目尚未达到资本化时点,相关支出通过计入“开发支出”科目进行资本化。二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依据不准确。公司在核算对国亦生命科技(廊坊临空自贸区)有限公司和北京久阳智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时,根据被投资单位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计算。三是诉讼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23年年报“或有事项”中仅披露与辽宁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未披露一审败诉事实。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生物股份的违规行为暴露出公司技术评估委员会与财务部门的协同机制缺失、子公司治理与母公司财务监督脱节、跨部门信息孤岛问题。上市公司要构建业务、财务、法务三位一体的风控体系,形成全流程风险防控闭环,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由于上述事项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相关规定,生物股份时任董事长张翀宇、总经理张竞、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彭敏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相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生物股份及上述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诚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财务数据和信披质量是资本市场对公司研判的核心依据。研发费用、股权投资核算涉及核心资产和利润,不准确会让投资者质疑公司治理能力,导致机构投资者减持、融资成本上升,甚至影响未来再融资的审批。”

生物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证监局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期限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生物股份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种类涵盖猪、禽、反刍和宠物类四大系列百余种动物疫苗,丰富的疫苗产品体系可为客户提供动物疫病防控整体解决方案。但近年来,公司面临着诸多挑战。从2024年年报来看,报告期内,生物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2.55亿元,同比下降21.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61.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48.73万元,同比下降80.55%。

而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报告期内,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0万元到7000万元,同比减少43.05%到53.63%;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4400万元,同比减少59.21%到72.19%。生物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受人用抗体药物研发费用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同比大幅增加,同时动保行业竞争态势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和毛利下滑等多重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实施战略改革多项举措,提质增效,创新突破,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生物股份在最新公告中提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的监管态势下,上市公司须将合规重心前移至日常经营环节,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使权责边界清晰、运行节奏可控。唯有形成常态化、闭环式的自我约束,方能在层层趋严的规则环境中保持稳健,避免被动应对带来的不确定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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