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廖蒙)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高管变动中。6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日前发布批复信息显示,核准牛晓峰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按照监管要求,中银消费金融应要求牛晓峰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对于本次人事变更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中银消费金融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复称,本次任职是正常的人事调整,牛晓峰曾担任中国银行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金融科技创新与发展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近年来,中银消费金融处于从线下至线上的转型过程中,线上业务比例不断增大,此次高管变更一方面是期望进一步提升科技水平,强化线上能力建设;另一方面,结合实际业务来看,中银消费金融目前有相当比例的助贷业务,金融科技领域经验丰富的高管人才引入,有望为公司提升自营业务竞争力。
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中银消费金融本起高管变更是6月唯一一起持牌消费金融高管变更,也是年内该公司的第二起人事任命。2025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同意何伟文任中银消费金融董事。
相较于年初频频变动的情况,近两个月从业机构高管变动有所放缓,但年内各月仍然均有高管任职变动发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数据显示,包括中银消费金融在内,年内至少已有17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发生26起高管变动,涉及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风控总监等关键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高管变更不仅需要获得监管批复同意,监管对于任职人员也有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强调,消费金融公司应当明确高级管理人员范围、职责,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清晰界定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关系,确保配备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符合适当分权和有效制衡原则。
谈及行业后续任职高管人员的变动情况,苏筱芮表示,这两年,持牌消费金融行业整体处于变革期,在科技建设、场景拓展、利率定价、不良管理等方面面临多重考验,故高管也处于密集变动中,后续,随着时间的推移,高管变动频次有望逐步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