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龙建股份(600853)发布公告,公司涉及的诉讼案件目前已进入一审判决阶段。公告中提到,公司作为被告,需向原告陈五星支付工程款237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59万元,合计金额为2735万元。
公司已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但仍需面对法院的判决。公司表示将积极研判一审判决,并依法上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龙建股份涉及多个诉讼、纠纷。6月4日,龙建股份公告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一审原告向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对吉林省长城路桥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涉案的金额约1141.89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合计17,313.00 元。
1月14日,根据上交所在2025年1月14日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龙建股份(600853)及其相关责任人田玉龙和赵红革受到通报批评。此次处分的原因是龙建股份在会计处理上存在不审慎的行为,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龙建股份对与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纠纷形成的应收款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原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
业绩方面,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2.9亿元,同比上涨4.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亿元,同比上涨23.45%;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64元。
2025年一季度,龙建股份实现收入18.00亿元,同比下滑5.06%,归母净利润822万元,同比增长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