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宇6月9日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督促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依规实施股份回购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其中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尚有8.68亿元余额未偿还,该义务不因公司股票退市而免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应当尽快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全额偿还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且不得为上市公司设定新的义务或其他负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资金占用清收进展,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控股股东追偿占用款项,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