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6月9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实控人、董事薛黎曦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薛黎曦因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被罚180万元。
经查明,在2024年2月期间,薛黎曦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股票。薛黎曦作为冠城新材董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冠城新材股票的行为违反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新材的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新材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此前,2024年12月,因涉嫌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冠城大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薛黎曦立案。
无独有偶,此前冠城新材独立董事胡超的证券账户在2024年7—10月频繁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和窗口期违规。如今,公司实控人又违规操作,暴露出公司在治理方面的漏洞。
冠城新材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锂电池及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
近年来公司深陷亏损泥潭,2023年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暴跌732.13%;2024年亏损扩大至-6.67亿元,同比再降50.11%。公司已连续亏损两年,亏损额超1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