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证监局6月4日公告,宁夏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李军和财务总监李洪香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受到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4月30日,宁夏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尼科技或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军,财务总监李洪香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宁夏证监局决定对艾尼科技及其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
公开信息显示,艾尼科技为新三板公司,系专业致力于清洁能源供热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的供应商。公司2025 年5月28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因此被实行风险警示,戴上了“ST”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