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详细说明公开市场债务的整体安排。
重组议案披露后,公司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积极沟通并认真听取持有人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公开市场债务整体重组,更好地保障持有人利益,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动用资源,公司计划对原重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为标的债券提供新的整体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新重组方案”)。
新重组方案下,标的债券29项原始增信资产将分别用于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资产抵债选项中的以物抵债模式和信托抵债模式以及全额留债选项,最大限度盘活增信资产,保障公开市场债务偿付。同时公司股东额外筹集现金资源和龙光集团有限公司(3380.HK,以下简称“龙光集团”)股票资源用于新重组方案,进一步为持有人增加偿债来源。
新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在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方面,龙光控股或指定主体拟通过设立信托等形式,让标的债券持有人享有特定资产相关收益权。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申报登记100份信托份额。信托设立3个月内进行首次分配,金额为获配债券剩余面值之和的0.5%,信托到期日为设立后第15年,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40.1亿元。
资产抵债选项包含两种模式。以物抵债模式下,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申报登记35元价值的实物资产抵债,其中实物资产34元、现金1元;信托抵债模式中,龙光控股或指定主体设立信托,使持有人享有相关资产收益权,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申报登记35份信托份额,信托3个月内首次分配,金额为获配债券剩余面值之和的0.5%,信托到期日为设立后第5年末,抵债资产相关内容将在持有人会议议案中明确。
购回选项中,龙光控股或指定第三方拟按每张标的债券面值18%的价格折价购回,预计使用现金4.5亿元,接纳标的债券本金约25亿元。
股票选项里,公司将协调控股股东龙光集团在香港向特殊目的信托增发不超5.3亿股普通股股票,用于抵偿标的债券份额,每张标的债券对应股票数量按“每张标的债券剩余面值(以港元计)÷6港元/股”计算,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29.2亿元。若龙光集团在强制出售启动日前6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股价低于1.08港元/股,公司将协调补充增发股票。
全额留债选项下,若新方案通过,剩余本金自2025年4月10日展期至2033年4月10日,本金2030年4月10日起每半年现金支付,利息调整为1%/年,于最后一期本金兑付日支付,未选择其他选项的持有人适用该模式。
此外,若新重组方案经相关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针对最终有效同意的标的债券持有人,公司将在会议全部召开完毕后一定时间内,兑付其有效同意的标的债券剩余面值总额的0.2%。
龙光控股表示,上述新重组方案选项为拟推进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形式推进标的债券重组,上述新重组方案最终请以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所载的议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承诺,在新重组方案制定过程中,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回应投资者诉求,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存在利益输送及内幕交易行为。
官网资料显示,龙光控股集团创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集团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秉持“责任筑城臻心建家”品牌理念,围绕“综合开发、智慧服务、生活消费”三大领域,打造“城市综合服务商”。
旗下龙光集团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据年报披露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2.6亿元,受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影响,公司录得净亏损人民币66.2亿元,主要系项目结转毛利率下行及计提存货减值所致。中指研究院房企销售业绩统计数据显示,龙光集团1-5月销售额31.4亿元,当月排第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