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
5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作模式存在不足,合作业务管控不到位;未自主计算授信额度及贷款定价;贷后管理有效性不足;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40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