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5月14日对中信证券(600030)及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四名保荐代表人出具监管警示决定,原因是其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存在核查失实、未报告关键信息等违规行为。
上交所在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中信证券在上交所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经查明,中信证券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以下简称《审核规则》)规定的“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中信证券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交所认定,中信证券未审慎关注可能影响审核程序适用的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审核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予以监管警示,并要求当事人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根据公开信息,去年中信证券屡屡被监管处罚。该公司2024年累计收到行政监管措施近10次,问题涵盖账户实名制管理漏洞、员工违规操作、保荐业务尽职调查不足等多方面。
2024年年报显示,中信证券营业收入为637.9亿元,同比上升6.2%;归母净利润为217亿元,同比上升10.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15.7亿元,同比上升11.2%。其中净利润创出近三年来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