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马传茂
国内第六家银行系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落定。昨日,兴业银行获准筹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昨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显示,该局已批复同意兴业银行筹建“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名称暂定),该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根据批复文件,筹建工作接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开业申请。
兴业银行董事长吕家进曾在3月底召开的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监管部门在积极推动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我们是符合条件的,在积极准备”。
吕家进还表示,“兴业国信资管在私募股权、创业投资方面有较多成功的项目,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在市场上较有影响力,我们会发挥好这些团队的作用。一旦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能够成功申请,我们还会在科技金融上有新的发展。”
近年来,兴业银行将科技金融作为绿色银行、财富银行、投资银行之外的“第四张名片”来打造,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截至今年2月末,兴业银行科技贷款余额超万亿元。
此前,我国共有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具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特许经营牌照,由工、农、中、建、交5家国有大行在2017年全资设立,最初被视为银行的债转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债转股及其配套支持业务。
2020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发布后,金融AIC开始设立专业子公司并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
在此基础上,2024年开始,政策端持续驱动金融AIC股权投资扩围,加大对科技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