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创立至今,协鑫集团已在市场上摸爬滚打了35年,也发展成为我国民营新能源领域的龙头企业。伴随着集团的不断壮大,旗下目前拥有协鑫集成、协鑫能科两家A股上市公司,以及协鑫科技、协鑫新能源两家港股上市公司,构建起了横跨“A+H”的资本版图,集团掌门人朱共山的名字也早已响彻资本市场。在当前行业整体下行的背景下,协鑫系前行的步伐也显得有些“吃力”。从最新披露的财报来看,集团旗下四家上市公司中仅协鑫能科保持盈利。
除了旗下公司大面积的亏损业绩,从协鑫集成和协鑫能科两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近乎满仓质押下,也可窥见当下集团面临的压力。另外,数据显示,近期,协鑫集团等还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了被执行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公司方面对于这一信息并未进行公告披露。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被列为被执行人,可能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强制过户等,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些情况进行披露。
资产规模超200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近2000亿元,协鑫集团目前已经成为新能源领域的明星企业集团。伴随着2024年年报披露季结束,集团旗下四家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也均已揭晓。
从整体来看,2024年,协鑫系港股上市公司协鑫科技、协鑫新能源的净利均为亏损状态;两家A股上市公司协鑫集成、协鑫能科则在年内实现盈利,但净利均出现大幅下滑。进入2025年一季度,协鑫集成净利同比转亏,协鑫能科则保持盈利状态。
具体来看,港股上市公司方面,2024年,协鑫科技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0.98亿元,相较2023年的337亿元出现大幅下滑;对应实现年内利润约为-56.48亿元,公司2023年年内利润为33.27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47.5亿元,相较上年同期的25.1亿元大幅转亏。据了解,协鑫科技是全球领先的高效光伏材料研发和制造商,在多晶硅产业中始终保持技术驱动者地位。
协鑫新能源则是国内知名光伏发电企业。年报显示,公司成功落实战略转型,打造“能源服务、天然气贸易”双主营业务。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8.32亿元同比增长约33%;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4.24亿元,上年同期为-11.66亿元;对应实现年内利润约为-2.23亿元,同比减亏,但仍为亏损状态。
两家A股上市公司业绩表现方面,2024年,协鑫能科实现营业收入约为97.96亿元,同比下降5.42%;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4.89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6.92%。协鑫集成则在年内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62.4亿元,同比增长1.7%;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6829.4万元,同比下降56.7%。
不难看出,2024年,上述两家公司净利均出现大幅下降,但仍保持盈利状态。然而,进入2025年一季度,协鑫集成业绩同比转亏。
2025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协鑫集成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1.55亿元,同比增长7.06%;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1.98亿元,同比转亏。据悉,协鑫集成产品覆盖高效电池、大尺寸光伏组件、储能系统等,并为客户提供智慧光储一体化集成方案,包含绿色能源工程相关的产品设计、定制、生产、安装、销售等一揽子服务内容。
协鑫能科则在2025年一季度继续保持盈利,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为29.33亿元,同比增长21.49%;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2.54亿元,同比增长35.15%。
据了解,协鑫能科围绕助力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主题,通过“能源资产”与“能源服务”双轮驱动。在能源资产方面,公司以电力、热力销售为业务根基;在能源服务方面,公司不断深化能源服务领域布局,聚焦节能服务及交易服务两大方向,大力开发分布式光伏等节能服务业务,以及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售电、储能、绿电、绿证、碳资产等能源交易服务业务。
不难看出,根据最新财务资料,协鑫集团旗下四家上市公司中仅协鑫能科一家目前盈利。
近乎满仓质押风险悬顶
协鑫系上市公司业绩大面积承压之下,掌舵人朱共山似乎也面临着不小的资金压力。资料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鑫集成、协鑫能科控股股东均处于近乎满仓质押状态。
协鑫集成方面,公司控股股东系协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4.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至报告期末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4.66亿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7%。
与此同时,2024年年报显示,协鑫集成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约4.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至报告期末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77亿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87.85%,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江苏协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9%;至报告期末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2亿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针对相关问题,协鑫集成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主要用于协鑫集团一些非上市业务的发展。公司股票有相关的质押保障;集团还款能力较强、授信较为充足,不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协鑫能科方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由协鑫集团100%持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持有公司约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3%;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被质押约7.79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88%,占公司总股本的47.97%。其中上海其辰持有公司42.72%股份,其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87%,占公司总股本的42.66%。协鑫创展持有公司5.31%股份;其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31%。
协鑫能科在年报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原因为自身及其下属公司及关联方资金需求,目前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满仓质押风险较高,如果股价下行跌至平仓线时,若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补充质押物,可能会导致持股强制平仓,这可能会使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可能引发公司治理结构动荡。另外,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满仓质押违约,还会严重损害其个人及公司信用形象。
“存贷双高”隐现
从协鑫集成与协鑫能科财务来看,两家公司似乎都存在着“存贷双高”的隐忧。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协鑫集成账上货币资金51.27亿元,较为充裕。但与此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短期借款36.56亿元,长期借款6980万元。针对相关情况,协鑫集成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由于公司海外业务,目前公司存在一些保函的受限资金。另外,光伏产业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做保障,由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为保证日常经营,公司产生良性的短期借款。
此外,财务数据显示,协鑫集成财务费用也相对较高。年报来看,协鑫集成2024年财务费用约为2.42亿元,较去年同比上涨,其中利息费用约3.22亿元,利息收入约8082.89万元。2025年一季度,公司财务费用约为6102.34万元,也较去年同期同比上涨,其中利息费用7315.58万元,利息收入1080.89万元。对此,协鑫集成方面表示,公司目前正在推进定增项目,定增完成后,定增资金可以直接作为公司资本金。同时,公司也会对财务结构进行进一步调整。
协鑫能科方面,2024年,公司财务费用高达7.16亿元,其中利息费用约7.25亿元,利息收入约4391.53万元。另外,2025年一季度,公司财务费用1.84亿元,其中利息费用1.86亿元,利息收入仅673.26万元。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存贷双高”现象本质上是企业资金管理效率与财务真实性的矛盾体现,可能暴露深层财务问题。从流动性风险维度看,若货币资金中存在大额受限资金,实际可支配资金将远低于账面值,导致企业面临短期债务偿付压力。部分企业可能会通过虚构银行存款、隐瞒受限资金等方式制造“存贷双高”假象。
袁帅进一步谈道,从财务操纵风险维度看,企业可能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循环等手段虚增货币资金,同时通过有息负债维持报表平衡。此类操纵行为往往伴随利息收入与资金规模不匹配、存贷利率倒挂等异常现象,例如部分企业账面资金收益率远低于市场水平,或贷款利率显著高于行业均值。此外,从经营效率风险维度看,若企业无法解释“存贷双高”的合理性,可能暴露其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项目回报率不足等问题。部分企业因盲目多元化、过度投资导致资金沉淀,同时依赖外部融资维持运营,最终陷入“借新还旧”的恶性循环。
另外,两家A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在走高。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协鑫能科总资产约为404.59亿元,负债合计约为269.95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66.72%;协鑫集成总资产约为192.03亿元,负债合计约为168.2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87.59%。
集团等成被执行人未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数据显示,近期,协鑫集团等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但上市公司方面并未对此进行披露。
近日,协鑫集团、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其辰、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均新增了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23.95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显示立案日期为4月29日,案号为(2025)京74执709号。
股权关系方面,数据显示,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由上海其辰100%持股;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保利协鑫(太仓港)有限公司持有72%公司股份,而保利协鑫(太仓港)有限公司则由朱共山100%持股。
针对相关被执行情况,北京商报记者也向协鑫集团、协鑫能科等方面发去采访函,但未获得正面回应。
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控股股东被北京金融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属于重大事件,可能会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及时披露。而且,控股股东被列为被执行人,可能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强制过户等,上市公司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些情况进行披露。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8日收盘,协鑫集成、协鑫能科股价分别报2.23元/股、7.27元/股;总市值分别约为130.5亿元、118亿元。协鑫科技、协鑫新能源股价分别报0.8港元/股、0.33港元/股,总市值分别约为227.8亿港元、5.129亿港元。
对于协鑫集团等成被执行人的相关进展情况,记者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