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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3月17日晚间,长城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的通知》
证券日报网讯 3月17日晚间,长城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独立开展主承销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公司可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育,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切实防范业务风险,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