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条例》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
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条例》分为总则、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7章,共68条。
其中明确指出,国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金融机构对同等申请条件下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应当保持一致,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设置贷款审批歧视性规定。国家积极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依法加强股东权益保护,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便利股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
原文如下: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指导下,经过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19年8月12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 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
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