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7月12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将规范网约车价格行为,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加价规则,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拟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价格失信惩戒机制,对包括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班车客运等所有道路运输企业在重点时段或者恶劣天气出现违规涨价等行为,也都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黑名单”。
道路客运定制服务(含预约响应式的农村客运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农村地区开通的公共汽电车客运,纳入公共交通价格管理。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此外,《意见》指出,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编辑:张硕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