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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收问询函:有无免税业务资质,是否存在“蹭热点”

2021-06-16 01:11:00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6月15日下午,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38.SH,简称“海南椰岛”)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
6月15日下午,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38.SH,简称“海南椰岛”)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问询函中的其中一条求海南椰岛说明是否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并自查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股票账户近期交易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或违规情形。

所谓的“蹭概念”、“蹭热点”源于海南椰岛的两则公众号文章。

2021年5月14日,微信公众号“海南椰岛全球购”发布推文称,海南椰岛全球购挂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于5月6日举行;6月11日,该公众号发布推文称,椰岛全球购是海南椰岛旗下专业跨境免税购物平台,线下广泛布局跨境门店,线上通过跨境电商搭建B2C平台及具备直采分销功能的B2B平台,线上跨境平台将以跨境商品为主,一般贸易产品为辅。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海南椰岛核实并披露,公司目前是否取得免税业务相关资质,目前投资进展情况;前述平台是否涉及搜集用户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海南椰岛建厂于1953年,是保健酒行业内上市的第一家公司,核心产业是保健酒和健康酒 ,旗下有主打产品“椰岛鹿龟酒 ”和“椰岛海王酒”。海南椰岛于21世纪初飞速发展成为行业龙头老大,2004年营收就达到了13亿,但之后却逐渐走向下坡路。

因本身业务就涉及白酒生产,再加上近两年酱香酒热潮,今年4月海南椰岛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椰岛酒业拟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糊涂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其中,椰岛酒业以现金资金出资2.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糊涂酒业以经评估的价值0.6亿元的大曲坤沙酱酒实物方式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根据6月15日披露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截止2021年6月9日,椰岛公司已向椰岛糊涂酒业现金出资4000万元,糊涂公司已向椰岛糊涂酒业同比例现金出资1000万元。

以下为海南椰岛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全文:

近期,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股东权益变动、对外投资、日常经营等方面存在相关进展。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你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前十大股东中新增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信唐)。公开资料显示,你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邓亚平、曲锋、海口汇翔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口汇翔)、海南信唐之间存在以下关系:冯彪持有东方君盛40%股权,同时持有海口汇翔30%股权;邓亚平为海口汇翔前任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曲锋为海口汇翔原股东;王晓晴为海口汇翔现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海口汇翔55%股权,同时为海南信唐法定代表人、股东。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前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如有,请公司立即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持股变动达到信息披露标准,请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二、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海口汇翔、海南信唐等是否存在控制其他账户买卖公司股票或者与其他账户合意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如有,请公司立即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合计持股达到5%以上,请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三、2021年4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与河北衡湖缘酿酒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共同打造的全新草本老白干香型“椰岛粮造”上市;此前于3月31日,公司还与四川宜府春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签约,共同投资成立椰岛粮造(成都)酒业有限公司,宣布将推出草本兼香型白酒。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前述对外投资事项是否属实,对外投资事项、投资协议主体及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外投资事项的实际投资金额、当前进展。

四、2021年5月14日,微信公众号“海南椰岛全球购”发布推文称,海南椰岛全球购挂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于5月6日举行;6月11日,该公众号发布推文称,椰岛全球购是海南椰岛旗下专业跨境免税购物平台,线下广泛布局跨境门店,线上通过跨境电商搭建B2C平台及具备直采分销功能的B2B平台,线上跨境平台将以跨境商品为主,一般贸易产品为辅。请公司核实并披露:前述信息是否属实;公司目前是否取得免税业务相关资质,目前投资进展情况;前述平台是否涉及搜集用户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请公司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蹭概念”“蹭热点”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核实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是否存在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并自查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的股票账户近期交易情况,是否存在异常或违规情形。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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