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作为进一步强化黄金实物和税票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已于2020年8月份开展并运行,统计报送工作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定期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相关数据已传递给税务部门,在此感谢广大会员及客户单位对统计报送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针对2020年第四季度下游信息报送工作,报送主体为2020年度10月至12月期间已提取实物黄金出库且获取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开具的黄金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员单位及代理客户;报送内容为上述会员及代理客户的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包括会员单位名称、代理客户单位名称、下游客户企业名称、下游客户企业税号、对应该下游客户的黄金实际销售用量(单位:千克);报送截止日期为本月第15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22日。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上金所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进一步提升数据报送效率,本次2020年度10月至12月期间的下游销售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将通过会员服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方式开展,不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信息传递。会员单位应统计汇总会员自营及代理客户的下游销售信息,并通过会员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填报。会员单位登录会员服务平台后,在涉税信息管理菜单下,通过下游黄金经营关联企业申报功能,直接填报会员自营及代理客户的下游销售信息。具体填报操作可参考《下游销售信息填报操作指引》(附件1)。
二、如涉及会员单位或代理客户因相关原因不能报送下游信息的情况,请填写附件2《未提供下游企业销售信息名单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情况说明发送至下列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情况说明邮寄至下列指定地址。
三、截至2021年1月22日前未报送下游销售信息且不提供任何理由的企业名单将会同步传递给税务部门。
四、请会员单位填写附件3《回执单》,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单在2021年1月15日前邮寄至下列指定地址。
五、各单位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与下游销售企业开展业务,深入了解下游企业经营背景,持续关注并核实下游企业购买实物黄金的真实用途,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对于短期内购金需求增长较快的下游企业,应将其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并在下游信息报送工作中加以特别标识。
六、统计报送实物黄金下游销售信息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再次感谢广大会员及客户单位对此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