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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贷业务、票据业务等违法违规,吉林省多家银行分支机构单日遭罚共175万元

2020-08-07 17:22:00来源:蓝鲸财经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金融监管持续加码,在监管层密集出手下,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连连收到罚单。据银保监会官网,近

金融监管持续加码,在监管层密集出手下,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连连收到罚单。

据银保监会官网,近日,吉林省内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国有大行,以及招商银行和吉林银行在内均有分支机构涉及违法违规,同日被监管层开出罚单合计175万元。

8月7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开了3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分别有下辖分支机构涉及违法违规,收到了来自监管层罚款的行政处罚。

具体来看,工商银行长春南大街支行因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的违法违规事实,遭吉林银保监局罚款十五万元。

交通银行长春亚泰支行则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遭罚款三十万元,同时该行一名直接责任人收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20年8月3日,而蓝鲸财经翻阅银保监会官网发现,8月6日,吉林银保监局公示11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均为吉林银保监局在本月3日作出的处罚决定,其中还涉及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和平支行以及工商银行长春分行。

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存在信用卡专向分期付款业务未有效落实授信担保条件的违法违规事实,遭罚款20万元;同时,该分行营业部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直接经办责任,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此次被处罚的案由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吉林银保监局依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机构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招行长春分行营业部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和主要承办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没合计10万元。

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也是存在信贷业务层面的违法违规事实遭罚款20万元,具体案由为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质押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节节高创新型存款产品。

中国银行长春金域支行因存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调查环节严重不审慎,被罚没20万元。此外,吉林银行长春和平支行因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遭罚款30万元。

有资深业内人士告诉蓝鲸财经,近年来,信贷业务为监管处罚的“重灾区”,而票据业务的违法违规操作也是屡屡不绝。其表示,自2018年以来,在银行的信贷管理和影子银行与交叉金融业务风险等领域监管持续加码,针对信贷资金的强监管在未来也会逐渐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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