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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耗时3年追偿、二审胜诉 曾达成解除业绩承诺会议纪要?

2019-07-16 16:00:00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耗时3年的追偿终于传来“好消息”。7月15日晚间,宝馨科技(002514.SZ)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苏州中院

耗时3年的追偿终于传来“好消息”。

7月15日晚间,宝馨科技(002514.SZ)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苏州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公司起诉袁荣民股权转让合同一案获得胜诉。宝馨科技认为此次判决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该诉讼源于宝馨科技2014年的一桩并购,并购标的连续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要进行业绩补偿,然而交易双方互相“扯皮”,指责对方存在“过错”,最终宝馨科技诉诸法院。

而财联社记者获得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显示,袁荣民和宝馨科技董事长陈东曾在2016年9月8日达成会议纪要,其中一项为解除袁荣民对宝馨科技业绩承诺。

二审胜诉

宝馨科技2014年以6000万元收购并增资上海阿帕尼51%股权。当时阿帕尼刚成立不到半年,截至2014年8月底还处于亏损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收购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宝馨科技独董成志明投了反对票:“上海阿帕尼项目的商业价值偏低,且前景方面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结果也如成志明所料。

2016年4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阿帕尼2014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74.67万元、2015年为-2531.74万元。

因此,袁荣民需向宝馨科技补足2014年与2015年阿帕尼净利润亏损金额,共计2706.41万元。

然而业绩承诺方——上海阿帕尼原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袁荣民有异议,且一直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为此,宝馨科技在2017年2月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袁荣民股权转让合同一案,败诉后又在2018年向苏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根据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并判决袁荣民向阿帕尼支付2014年亏损金额174.67万元、2015年亏损金额2090.62万元以及利息;袁荣民向宝馨科技支付律师费损失25万元。

这距离确定袁荣民需要对2014年和2015年业绩承诺进行补偿的时间——2016年4月左右,已经过去三年。

7月16日,宝馨科技工作人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此前已经对袁荣民财产进行了保全,执行情况得看后面的进展。”

宝馨科技公告称,公司后续将依法加大本次判决执行力度,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而此前为了避免诉讼事项执行困难,宝馨科技在2018年5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随后法院裁定冻结袁荣民银行存款2851.62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一方申请保全,法院是出具裁定,但未必能保全到有效财产。从二审执行来看,法院会查询被执行人资产,也会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财产线索,如果最终没有可执行的资产,被执行人可能会被直接拉入黑名单,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向财联社记者分析称,“二审判决后,被告如果不服,可以在6个月内向原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一般再审不影响二审的执行,但如果管辖法院认为二审判决错误可能会先中止二审执行。”

会议纪要显示解除业绩承诺?

其实,在袁荣民看来,阿帕尼业绩承诺未完成过错并不在他,而在宝馨科技。

2016年6月,袁荣民向宝馨科技发出《协议解除通知书》,其指出宝馨科技存在三种严重影响阿帕尼经营的行为,包括强行从阿帕尼公司员工手中拿走了公司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不承认陆伟忠在阿帕尼的总经理职务并导致核心人员集体辞职;侵犯瑞典阿帕尼知识产权,导致瑞典阿帕尼解除了与上海阿帕尼之间的《合作协议》。

随后,宝馨科技发布公告对上述说法逐一反驳:阿帕尼在管理上存在七项严重问题,宝馨科技作为控股股东有权收回各种印章管理权;袁荣民至今为阿帕尼法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是阿帕尼第一责任人,当宝馨科技调查得知阿帕尼部分核心人员在职期间成为了太平洋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的专利职务发明人,这部分核心人员不辞而别;有关瑞典阿帕尼方面的指责子虚乌有。

财联社记者获得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袁荣民在庭审中辩称,阿帕尼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是宝馨科技原因所致,经过2015年底至2016年4月期间的多次协商,最终就解除对赌协议达成了一致意见,阿帕尼后续已不由袁荣民经营,故袁荣民不应再承担弥补亏损的义务。

据法院查明,原、被告双方多次协商,2016年9月8日,被告袁荣民、原告宝馨科技董事长陈东在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会议纪要,各方达成4项共识,其中一项为“由李远扬律师协助双方处理袁荣民对宝馨科技业绩承诺的解除事宜,由宝馨科技自主决定袁荣民持有的阿帕尼49%股权的处理方式”。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陈东系宝馨科技董事长,,对外可代表宝馨科技,其签署的会谈纪要对宝馨科技具有约束力。根据会谈纪要,宝馨科技应与袁荣民处理解除业绩承诺事宜、同时袁荣民持有的阿帕尼49%的股权由宝馨科技自主决定处理方式,现庭审中袁荣民愿意履行会谈纪要、宝馨科技拒绝解除业绩承诺,故本院认为宝馨科技拒绝解除业绩承诺的行为已对袁荣民构成违约。因此,宝馨科技不应再要求袁荣民基于业绩承诺对目标公司进行亏损弥补,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为核实上述会议纪要事宜和了解宝馨科技二审胜诉原因,财联社记者分别致电宝馨科技方面和袁荣民。其中,上述宝馨科技工作人员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而袁荣民手机一直无法接通,发送的短信截至发稿也无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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