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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兴的锅 诺亚能甩出去吗?

2019-07-10 16:00:00来源:Hanson老师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本人在前两天关于网信的文章里说过,面对危机的公关能力是当前财富管理行业普遍存在的短板。即便是老牌大机构,遇到问

本人在前两天关于网信的文章里说过,面对危机的公关能力是当前财富管理行业普遍存在的短板。即便是老牌大机构,遇到问题后的处理依旧显得荒诞稚嫩。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机构总是将危机公关和甩锅画上等号。可甩锅的手法又不太高明,最后溅自己一脸。承兴案经过简述如下:

CX:我需要钱。我有应收账款,京东是付款人。

NY说:好的,我给你发产品。

(还款期到)

CX:钱不还了,帮我借新还旧。

NY:喂,110吗……

投资人:又雷了?

NY:我被骗了!不过我已经起诉CX和JD,安啦。

JD:这事儿跟老子有什么关系?

NY:你是爸爸!

JD:谴责你!

NY:我不听,我不听,反正你就是爸爸

JD:what your problem?

李宏彦:为啥你们都学我……

去年诺亚有两次“神操作”,第一次是在群里怼客户,第二次是在年度答谢会上怼客户。且不论是非对错,单从事后的效果来看,这两次操作并没有产生正向作用。7月8日汪总连夜发出的邮件,从安抚角度看做得不错。但后续直接甩锅给京东,这步棋不太理智,我认为是“恶手”。

京东7月9日对外发布了《声明》,言辞中除了气愤,还让我看到其他的细节。根据这些细节,我收集了些信息,找到几个核心问题,大家一起来讨论下。

承兴和诺亚的关系不只是合作发产品

首先,关于承兴和诺亚的关系。答案是三个字: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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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是诺亚对外发行募集资金的产品,从内部培训资料的时间看是在2017年10月份。不过,两家此前就有合作。在诺亚组建的一家商业保理公司中,也出现了广州承兴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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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兴是小股东,出资时间是2016年9月29日。而此后,诺亚帮广东承兴发行了多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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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款账户共管下,诺亚缘何长期无察觉?

说回此次出事的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情况。交易结构里,基金打款路径是给到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受让其和京东世贸的应收账款收益权。广州承兴(现已经更名为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出回购,实控人罗静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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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流出的培训资料上, 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有一条风控措施是回款账户共管,由基金管理人指定人员预留印鉴,保管所有UKEY。

这里存在两种可能。

可能性1:广州承兴一开始就作假,伪造京东的合同,那么共管账户里是不可能收到京东打来的款项。所以,只要披露早先的回款路径,就能够证明其中的交易是否涉及京东。如果从头到都没有京东的回款,作为管理人的诺亚为什么没有察觉、起疑、询问?

京东的《声明》中也提到了这些信息(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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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2:一开始共管账户中确实有收到京东的回款,说明京东、承兴、诺亚确实按照这款创世核心企业系列私募基金所描述的业务模式进行交易,这个时候一切是正常的。可后续发生了些事情,导致广州承兴开始伪造京东的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欺骗了诺亚,并于这两天爆发。如果是这样,掌控共管账户的诺亚依旧可以发现京东不再支付货款了,而广州承兴却仍旧在进货采购。这个过程中为何也未察觉?

京东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操作模式详解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京东、供应商、基金管理人三者的关系,我把其中的操作模式给大家展开一下。

①电商产品面对的是个人消费者。单笔订单的金额是细碎的,下单频率高,尤其在618这个节点上,供应商需要提前铺货,应收账款会有明显增加。

②京东跟供应商的结算大致流程:每月底核对付款金额和明细,确认后走付款流程。账期根据合同具体约定,3C类产品基本是3个月。每月京东付款两次,5号一次,20号一次。

也就是说,一个正常的供应商,只要在给京东供货,每个月有两个时间节点可以在共管账户里看到钱。当月结算到的金额和京东已经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是一致的,根据账期倒推,很容易进行比对。除非是在5号到20号之间突然爆发问题,其它情况下原则上管理人有足够的时间去发现,京东回款的数字和实际融资的数字出现了差额。

查阅过诺亚创世系列的基金备案情况,你会发现整个过程诺亚给广州承兴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产品期限远远超过京东15天的打款周期,属于期限错配,从产品设计上不支持逐笔核对,可以排除突发意外导致管理人来不及察觉。

其次,我们来深入思考下:所谓“伪造合同而被骗”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

京东电商有专门供货系统和供应商连接,并通过系统下单(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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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里下单后,还会给供应商发邮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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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邮件确认无误后,开始备货。这个过程发生在供应商和下游,大多需要现场结清货款。供应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或者通过外部融资来支付。诺亚创世核心系列基金的资金用途图就属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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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金额必须是一致的(见上图)。将N个合同和N个凭证汇总起来,再跟系统订单记录(1)和邮件记录(2)核对,就能知道其中是否有猫腻。

货款结清后,下游会直接把货物发送到京东的仓库。京东验收后出具入库单,并在系统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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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月底,京东会跟供应商去核对签收金额总数,双方确认后进入付款账期,对供应商来说这笔应收账款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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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把这5个要素再理一下:

(1)和(2)是整个订单规模;(3)是实际的采购规模;(4)和(5)是当期需要支付的金额。由于到货过程是分散的,而且很多订单并非在当月就到货。所以(1)(2)与(4)(5)金额未必是一致的。对于基金来说,底层资产是(5),而(4)是(5)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在了解京东采购流程的各个环节之后,你会发现:如果要完成伪造,需要涉及京东的供货电子系统、邮件、下游合同与付款凭证,京东的验收单和最终的付款确权。但京东的系统数据和内部邮件确认这两样东西伪造的可行性不高。环节中遗漏一项是很容易暴露的。虽然我们不知道广州承兴什么时候开始伪造,但创世系列产品时间跨度从2015年9月一直到2018年5月,期间有足够的时间通过核对业务流程上各环节的单据去发现问题。

其中还有一点可以深入挖掘:诺亚声称共管账户所有的UKEY在自己控制下。这意味着广州承兴资金出入都要经过诺亚,那么具体操作的时候诺亚对资金用途是怎样进行审核的?又如何确保资金最终用来采购?这方面建议深入追查,因为这些资金路径可以告诉我们更多的信息。

诺亚的责任

最后说下承兴事件中诺亚的责任问题,就当前几个客观事实看:①广州承兴伪造了京东的印章;②诺亚作为管理人,前后这个项目中募集了34亿的基金;③事发后,汪静波内部发了邮件对理财师维稳;④对外,诺亚采取了六项措施,两个有实质性的是查封银行账户,查封上市公司股票;剩下四个是比较弱的手段,比如存款函、向监管披露、准备诉讼等。⑤发公告声称自己被骗,甩锅给京东,转移媒体和公众的注意力。

我认为核心就两点:如果诺亚被骗,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但历来一直宣传自身“专业水准”的诺亚,在对方作假伪造的很长时间里却没有被察觉,其中是否存在尽调失责和管理失责?这个判定我们外行人不好说,留给专业机构和监管部门定夺。

判定下来存在失责的,投资者可以要求就其过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多少金额,另行协商或通过司法去判,总会有个结果。如果判定不存在失责的,那么诺亚在经济上不需要赔偿,其品牌和口碑会受到影响,后续消除这些负面影响也会产生额外的成本,比如多做些营销活动,多花公关费用,多包装形象媒体报道等。

另一种情况就比较极端了,如果诺亚这件事情上跟广州承兴串通一气,情节就严重了。当然这种可能性非常低,没必要展开,毕竟不是拍网剧,也不是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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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甩锅给京东基本上是不可能了。但京东也应该提高警惕,因为京东当前的供应商体系极其庞大,其中有不少供应商都是通过类似的非标模式(私募、金交所)对外融资。一旦这些供应商爆雷,多少会波及到京东。这方面建议京东采取些行动:可以要求供应商自发披露其对外融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排除风险,并做好防范预案。否则,后续还有可能出幺蛾子。

后记

一路走来,我们已经见到很多爆雷,也听到过各种各样的原因。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些原因其实都是话术,给你看的也只是表象。风控真正的核心只在于两点:信息和人。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最大的风险。投资人不知道项目真正的情况,理财师也不知道。只有身处项目(企业)第一线的人知道。更重要的是:信息是动态的。企业今天没问题,不代表12个月以后没问题。真实信息往往是不畅通的,即便传到投资人面前也经过了“节流”,隐藏掉不利于营销的部分。信息披露不足+不真实,是当前财富管理行业最深的积弊隐患。

人是产生风险的源头,也是控制风险的主体。如果项目管理人放水,那么所有的风控措施都将形同虚设。对很多出问题的项目刨根问底,最后发现都是人的问题:要么管理人监守自盗;要么融资企业耍滑头,管理人没有控制力。

利益的诱惑无处不在,人心总是面临着各种考验。有位朋友跟我吐槽,他说财富管理行业做了这么多年,还未见过一个高管比他有钱。如果思想和行为都围绕着赚更多的钱,难免迷失并走上歧途。只有内心真正自由的人,才会去坚持初衷和梦想。

爆尽天下雷,天下方无雷。

方舟已翻,诸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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