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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坐实康得新虚增利润逾百亿 或被退市下周一起停牌

2019-07-06 16:00:00来源:腾讯网
责任编辑:第一黄金网
摘要
深交所表示,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深交所表示,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四年间虚增利润119亿元、实控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调查5个多月后,证监会于7月5日给出对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002450)立案调查的结果。

证监会表示,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

康得新在当晚提示风险称,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随后,深交所表示,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事先告知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证监会、深交所接连表态

虚增利润达119亿或面临退市

今天20时13分,证监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证监会表示,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康得新相关公告显示,今年1月22日,接江苏证监局通知,康得新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相应地,证监会在官微上表示,2019年1月,康得新因无力按期兑付15亿短期融资券本息,业绩真实性存疑,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质疑。证监会迅速反应,果断出击,决定对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证监会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东必须讲真话、做真账、及时讲话,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随后,深交所在其官网上发表文章《深交所继续依法从严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切实扛起退市主体责任》称,康得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公告称,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深交所表示,将持续密切关注*ST康得后续进展,如证监会对*ST康得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证监会在官微中表示,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存虚增利润、大股东占用资金等四项违法违规事实

7月5日21时22分,康得新披露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开证监会调查结果的更多细节。

关于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的总额,《事先告知书》显示,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

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分别在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30.89亿元、39.74亿元和24.77亿元,分别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134.19%、136.47%和722.16%。《事先告知书》表示,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据康得新披露的年报显示,上市以来康得新业绩呈高速增长的态势,其营业收入从2010年的5.24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17.89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221.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10年的7009.25万元增长至2017年的24.74亿元,复合增长率高达404.31%。

与之对应,继2010年IPO融资5.7368亿元后,康得新分别于2011年9月9日、2014年11月7日和2015年12月17日披露定增预案,并分别对应于2012年6月5日、2015年12月14日和2016年10月24日完成定增融资16.25亿元、30亿元和48亿元,合计达94.25亿元。

关于“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事先告知书》显示,2018年6月10日,康得新利用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化学赛鼎”)、沈阳宇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宇龙汽车”)签订《采购委托协议》,约定由康得新确定下游设备供应商,化学赛鼎和宇龙汽车按照康得新的要求与指定供应商制作和签订供货合同、并按照康得新要求将收到的货款转付给指定供应商。

按照上述协议安排,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康得新累计将24.53亿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分别向化学赛鼎、宇龙汽车支付21.74亿元、2.79亿元;转出的募集资金经过多道流转后主要资金最终回流至康得新,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配合虚增利润等,变更了募集资金用途。

然而,康得新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88亿元,全部用于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和年产1亿片裸眼3D膜组产品项目,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

《事先告知书》表示,康得新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导致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关于“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事先告知书》显示,2014年,康得集团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了《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对康得集团控制的下属公司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统一管理,将协议下子公司账户资金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北京银行西单支行3258账户,如需付款再从母账户下拨。各子账户实际余额为0,但北京银行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上不显示母子账户间自动上存下划等归集交易,显示余额为累计上存金额扣减下拨金额后的余额。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七条、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康得新合并范围内的5个银行账户资金被实时归集到康得集团,实质上系康得新向关联方康得集团提供资金、康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的行为,构成康得新与康得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4年至2018年,康得新与康得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5%、120.92%、83.26%、109.92%和88.36%。

关于“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事先告知书》显示,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康得新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材料)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3份《存单质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光电材料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存单质押合同》。前述存单质押合同均约定以光电材料大额专户资金存单为康得集团提供担保。

《事先告知书》表示,康得新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康得新未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该事项,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对康得新和钟玉分别罚款60万和90万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合同文件、工作台账、账务资料、银行账户资料、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并认为,康得新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

其中,证监会对张丽雄的违法行为的描述成为康得新财务造假的其中一个缩影。《事先告知书》显示,张丽雄作为康得新时任资金部主管,负责上市公司资金日常管理。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行为中,张丽雄收到钟玉的资金划拨指令后安排人员办理资金划拨事宜,负责违法行为的具体执行;在虚增利润总额行为中,张丽雄会同财务总监王瑜按照钟玉提出的虚假业绩指标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和执行。

证监会认为,钟玉作为康得新实际控制人,其行为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行为。

同时,钟玉作为康得新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在康得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中居于核心地位,直接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涉案违法行为,是最主要的决策者,其行为直接导致康得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特别严重。

据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5月12日,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终,证监会拟决定对康得新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包括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60万元;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徐曙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肖鹏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杜文静等1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侯向京、纪福星、余瑶、杨光裕、张述华、张宛东、高天、周桂芬、陈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对康得新实控人、原董事长钟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康得新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王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康得新时任资金部主管张丽雄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康得新时任董事、总经理徐曙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千亿白马”变身“黑天鹅”

15万股民被坑

自去年12月起,康得新连遭三家评级机构降级。去年12月18日,康得新被穆迪从B1下调至B3,评级展望为负面;12月21日,惠誉将康得新评级下调至B+,展望为负面;今年1月3日,新世纪评估将康得新由AA+调整至AA级,列入负面观察名单,随后,新世纪评估又于1月14日将康得新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级下调至BBB级,并将公司列入负面观察名单。

穆迪副总裁、高级信用评级主任全佳表示:“评级下调反映了穆迪对康得新最大股东流动性状况恶化,且股票质押率居高不下,并导致康得新再融资及控制权变更风险加大表示担忧。”

自上市元年2010年起,康得新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即开始进行股权质押,除2010年末股权质押比例占其所持有的康得新股份比例不足90%以外,此后每一年,康得投资集团质押的比例均在90%以上。截至2019年1月2日,康得投资集团持有康得新8.5141亿股,占总股本的24.05%,其中质押股份为8.4669亿股,占其持有康得新股份的99.45%。

与高比例股权质押对应,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库显示,康得新2010年至2018年每年年末总市值分别是51.55亿元、73.43亿元、151.04亿元、229.32亿元、275.91亿元、612.93亿元、674.34亿元、785.56亿元、270.52亿元。

2017年11月22日,康得新股价触及历史最高位26.71元/股(前复权),总市值为946亿元,康得投资集团持股市值高达228亿元。不过,康得新股价随后一路下跌。截至7月5日收盘,康得新报3.52元/股,下跌1.12%,总市值125亿元,已缩水821亿元,累计跌幅达86.79%。康得集团持股市值也跌至约30亿元,蒸发约198亿元。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康得新共有股东155486户。

今年1月15日,*ST康得首次出现债务违约,其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10.4亿元。当时的舆论焦点在于,康得新账上货币资金账户有150亿元,为何还不上债券本息?

随后,康得新又接连于1月21日、2月15日和3月14日分别表示,无法按约定偿付规模5亿元的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规模10亿元中期票据的5500万元利息,以及3亿美元担保债券的900万美元应付利息。

据财新网今年2月2日报道,在债券持有人大会上,康得新及康得投资集团实控人、前董事长钟玉表示股东挪用部分在100亿元以下,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钱放在一个资金池混用。康得投资集团挪用资金用途有二,一是投资碳纤维项目,二是股权质押贷款补仓,贷款的钱也主要用于碳纤维项目。

按公开资料统计,康得新目前涉及诉讼金额逾79亿元,与此同时,资金导致公司经营生产前端采购原料受限,2019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0.13亿元,营收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7亿元和-3.06亿元,康得新在2019年一季报中表示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银行账户冻结、营运资金持续紧张致使客户与市场份额流失,造成营业收入大幅下降。

4月29日,康得新122亿银行存款去向问题引发新的舆论关注。在当天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康得新的三位独立董事杨光裕、张述华和陈东,公开提出了对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一季报的共同异议,其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逾122亿元,对此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

5月17日,康得新举行公司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其中,有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生产的情况,职工队伍的稳定程度,2017年2018年的收入是否有假,如实讲”。

时任康得新董事长、总裁肖鹏回复称:“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核心专业团队稳定。2017年2018年收入是否真实,证监会正在立案调查,请关注公司进一步公告。”

7月1日晚,康得新发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肖鹏、董事兼副总裁侯向京,因个人原因于7月1日提出辞职,而在此6天前,康得新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发文指责康得新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未勤勉尽责,反而转移资金,肢解核心业务,导致康得新经营濒临崩溃”。

较早之前,康得投资集团对股东大会提出的10项议案全部投下反对票,并在6月17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罢免肖鹏和侯向京。随后双方多次“隔空喊话”,管理层表态要惩戒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行为,大股东则表态要罢免管理层。

7月3日,康得新公开部分新的人事任命,其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王德瑞、王筱楠、梁振东为公司独立董事,邬兴均、胡静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命还需经7月19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能生效。

其中,邬兴均生于1972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公司业务客户经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合众人寿保险集团旗下吉林北方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胡静生于1973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计划财务科科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计财部部门总经理、中国民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六室主任、中民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首席营运官兼董事总经理。

新京报记者 肖玮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李铭

记者联系邮箱:xiaowei@xjb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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