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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价格比周边国家低36%!

2018-10-10 15:01:00来源:第一黄金网
责任编辑:Topaz
摘要
北京时间周三,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艰难谈判,包括阿扎胞苷在内的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

北京时间周三(10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经过3个多月的艰难谈判,包括阿扎胞苷在内的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价格,这将大大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17种抗癌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降幅达56.7%

今年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开始启动,44个目录外独家抗癌药经过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并征得企业意愿,最终17个药品获得谈判成功。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个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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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充分体现了对医药创新的重视和支持,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有10种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表示,此次纳入目录的抗癌药都是近几年新上市的药品,专利的存续期还比较长。通过医保对这些优质创新药的战略性购买,可以起到促进和推动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研制更多更好的创新药惠及广大患者。

国家医保局:严格控制抗癌药物的录入和支付标准

此次谈判,国家医保谈判专家次用了“以量换价”的策略,最大限度将价格降下来。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是争取早日让群众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这要涉及各省招标平台的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的采购、临床医生的使用等等方面,各方面要加强协作,让谈判成果社会效益最大化、让广大参保人实实在在享受到医保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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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完整名单)

国家医保局表示,此次这17种抗癌新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强调,医保支付标准规定的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有效期内,如有通用名称药物(仿制药)上市,还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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