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讯
对于近期市场上的大股东清仓式、断崖式减持行为,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组成部分,2016年证监会发布实施《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来,证监会一直持续关注其效果和问题。
证监会
总体看,该规定在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促进规范经营、保护中小股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对此证监会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研究评估。近期,在总结前段时间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证监会将修改若干规定,沪深交所也将完善相应交易规则,引导股东减持有序进行。
证监会拟修改可转债发行方式 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月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拟进一步修改可转债、可交换债发行方式,由资金申购改为信用申购等,并从即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的内容还包括,为约束投资者的失信行为,将建立统一的网上信用申购违约惩戒机制。由承销商对网上申购者设立合理的申购上限;网上发行调整为摇号中签方式等。此外,基本养老基金享受和公募基金等相同的优先配售。